logo标志

合肥市宏发起重机有限公司

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
 
热线电话:13966748486

会员名:
密 码:
 

 

滚动公告:

欢迎光临合肥市宏发起重机网站!您的满意是我们永远的追求!

电话:0551-7701042

传真:0551-7742631


葫芦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

2024/3/28 17:38:04

信息内容

   葫芦式起重机的操作与众不同,最显著的特点是以地面操作为主,司机室操作的位数少,另外也有遥控等其它操作方法。由于操作方式多种多样,对操作的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。

  一、对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者的要求

  1、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,年满18周岁,视力在0.7以上,无色盲,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。

  2、操作者应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。

  3、操作者应熟悉经常操作的葫芦式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。

  4、操作者应熟悉葫芦式起重机安全装置的作用,掌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。

  二、开始作业前的注意事项

  1、作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。

  2、对长期停用的葫芦式起重机,重新使用时,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,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。

  3、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,运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,清除异物或障碍物方可投入使用。

  4、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。

  5、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。

  6、检查制动器效果是否良好。

  7、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动作是否安全可靠。

  8、检查起升、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。

  9、检查吊钩滑轮组是否有异常。

  10、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。

  三、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

  1、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。

  2、不得将吊载货物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。

  3、不得侧向斜吊。

  4、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做起升停车使用。

  5、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用缓冲器与止挡冲撞,或达到停车的目的。

  6、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。

  7、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。

  8、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、横行于运行作业。

  9、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,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。

 10、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的任何安全装置。

 11、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:制动器失灵、限位器失灵、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、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。

 12、不得在捆绑不牢、吊载不平衡、易滑动、易倾翻状态下,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。

 13、不得在工作地昏暗,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。

 14、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 其他作业人员,以防出现冲撞事故。

 15、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。

 16、注意狭窄的场所,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,不易盲目操作。

 17、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、后、左、右各方为的安全性。

 18、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。

 19、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进行操作。

 20、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,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。

 21、发现起重机故障时,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,及时排除故障。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。

 22、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,应先作小高度、短行程试吊后再敢稳地进行起升吊运。

 23、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mm处时,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。

 24、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 葫芦式起重机,在吊具处于****位置时,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2圈的安全圈数。

 25、翻转吊载时,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,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,再进行操作。

 26、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,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。

[←]桥式起重机起升机构的构成及其工作原理 [→]暂无内容

  网址:www.hfshfqzjyxgs.cn    备案号: 皖ICP备11008451号   合肥市宏发起重机有限公司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 

电话:0551-67701042    传真:0551-67742631    联系人:殷保勤    手机:13966748486